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研究生獎、助學金施行細則
中華民國 101 年 2 月 21 日(100)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所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12 日(100)學年度第五次院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3 日(101)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4 日(101)學年度第三次院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3 日(102)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4 日(102)學年度第二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14 日 103 年度研究生獎助學金暨工讀助學金分配審查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16 日(103)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29 日(103)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0 日(105)學年度第 6 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7 日(105)學年度第三次院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8 日 107 年度研究生獎助學金暨工讀助學金分配審查會議備查通過
第一條 依國立中央大學研究生獎、助學金辦法第八條規定訂立本施行細則。第二條 本所研究生獎助學金之審查由所務會議辦理。
第二條 所研究生獎助學金之審查由所務會議辦理。
第三條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獎、助學金:
一、在校內外有全職工作者。
二、本校與中央研究院合作辦理「國際研究生學程」學生且領有中央研究院之獎學金者。
三、前學期有一科成績不及格者,不得申請獎學金;前學期成績平均不及格者,不得申請助學金。
四、協助校內有關教學研究、行政事務不力有明確事證或違反校規受記過以上處分(處分確
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)者。
研究生受領獎、助學金期間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者,應停止受領獎、助學金。
為促進本校國際化,外籍研究生如無第一項各款之情形者,得申請獎、助學金。
第四條 研究生獎學金之申請項目、發放標準及其金額依「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研究生獎學金發放標準」。
第五條 研究生助學金之申請項目、發放標準及其金額依「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研究生助學金發放標準」及「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辦法」,並授權所辦公室於核定額度內進行發放。
申請助學金者,由所辦公室視年度可支用經費進行工作分配與排班,並應於工作結束後確實登錄,以利考核。
第六條 研究生獎學金每學期申請一次,依所辦公室公告為主,申請文件由所辦公室送本所務會議審查。
研究生助學金每學期申請一次,申請人應於每學期開學前一週填具申請書向所辦公室提出申請。
第七條 本施行細則未盡事宜,依本校「研究生獎、助學金辦法」辦理。
第八條 本施行細則經所務會議通過,報院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實施,並送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備查,修正時亦同。
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研究生獎助學金發放標準
中華民國 100 年 3 月 1 日(99)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所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27 日(100)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3 日(102)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4 日(102)學年度第二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14 日 103 年度研究生獎助學金暨工讀助學金分配審查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16 日(103)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29 日(103)學年度第一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一○六年一月十日(105)學年度第 6 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7 日(105)學年度第三次院務會議通過
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8 日 107 年度研究生獎助學金暨工讀助學金分配審查會議備查通過
一、獎學金發放標準
項目 |
金額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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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發表 |
期刊論文 |
每篇 10000~15000 元 |
須個人發表於客家學院核可之核心期刊或其他相當之具審查 制度的期刊。 |
研討會論文 |
每篇 10000 元 |
須個人公開發表於審查制度研討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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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優異 |
入學成績優異 |
各組入學成績第一名:10,000 元 |
已獲頒校方核發之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者不得重覆領取。 |
學期成績優異 |
第一名:12,000 元 |
核發對象為碩一、二研究生,並分就政府組與法律組取其第一名核給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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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提交所務會議議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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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助學金發放標準
項目 |
金額 |
備註 |
協助教學 |
乙次 500-800 元 |
擔任課堂助理及相關事宜。 |
協助行政 |
時薪 133-20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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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專案(如研討會、評鑑、學術交流等) |
時薪 133-20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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